哲人詹姆士曾经说过:“人类本质中最殷切的要求是渴望被肯定。”幼儿的发展潜力很大,可塑性很强,而自我评价能力却比较低。当你多对其进行正面评价,充分肯定幼儿时,幼儿自信心将得到满足,从而获得进取的信心和动力。欣赏(积极标定)便是一种有效的手段。
“标定激励”指的是:我们期待某人向某个方面发展时就应该在该方面给他以好的评价,以激发他的内在动机。社会心理学研究表明,人总是习惯按“社会标定”来“整饰”自己的行为,以期达到别人对自己的某种评价。这实际上也与人们的“角色期待”有关。幼儿的自我意识逐渐形成,社会交往日趋复杂,他们喜欢在生活及游戏中以某种角色的标准要求自己,这说明他们具备了最初的角色期待感。因此,他们也会按外界给予的某种“社会标定”调整自己的言行,使自己成为别人心目中的某一角色。例如,我班有一位幼儿有很多不良的行为和坏习惯。我通过家访知道了孩子因为是个男孩,还是老来子,所以在家庭成员的宠爱、溺爱之下,养成了任性、偏激、多动的性格,但我观察了他,他很喜欢画画,还经常亲亲他,抚摸他的头,给他自信心,经过一段时间的共同努力,孩子再也不是那种吵闹不安、打人、抓人、性格偏激的孩子,他已变成了一个跟同伴一样,人见人爱,活泼可爱,爱唱歌的好孩子了。
,通过心理暗示,对幼儿进行积极地肯定,使幼儿自信心得到满足,不断培养幼儿的自尊心和自信心,从而使其不仅有勇于进取的信心,也能有不断进取的动力。
运用“标定激励”的一个前提是了解幼儿。只有了解幼儿的优缺点,我们才能给予他一个有效的“标定”,从而使他受到“激励”。同时,在这一过程中使幼儿的某一优点得以巩固。运用“标定激励”的另一前提是应对被标定者充满热爱、理解和期望。这一点在对问题儿童进行“标定激励”时显得更加重要。尽管“标定激励”对促幼儿发展的作用非常显著,但绝非通过一句简单的鼓励的话即可实现。因为,对许多孩子而言,如果运用不当,你对他的“激励”不但不会使他产生前进的动力,反倒会使他觉得你是在嘲讽他。因而,我们必须认识到,“标定激励”是建立在对孩子的爱和了解的基础上的,只有孩子从你的言行中真切地感受到你对他的爱,他才会接受你的“激励”;也只有当你对孩子了解得很透彻时,你的“标定”才会是有效的。